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京密鼓楼街道公告字﹝2024﹞020807号北京市密云区檀城西区5号楼2单元101室的所有权人许世崇:经查,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檀城西区5号楼2单元101室南部雨棚涉嫌违法建设。基本情况如下: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檀城西区5号楼2单元101室南部,坐北朝南,东西长6.58米,南北宽3.95米,面积26.7575平方米,钢架结构,建设时间2024年。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,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,违反了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属于违法建设,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、勘验笔录、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。请上述建筑物(构筑物、设施)的搭建人、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、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,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、授权委托书、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,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。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(均加盖单位公章),被委托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)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。依据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,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(或回填)上述违法建设;逾期不拆除的,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(或回填)。联系地址: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办事处116室联 系 人: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电话:010-89099290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2日北京市 密云 区 鼓楼 街道(乡/镇人民政府)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京密 鼓楼街道(乡/镇)公告字﹝2024﹞ 011004 号经查,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宾阳西里小区30号楼二单元202室北侧外接建设的房屋,南北宽1.4米,东西长5.6米,面积7.84平方米,铝合金结构。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,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手续,违反了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属于违法建设,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、勘验笔录、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。请上述建筑物(构筑物、设施)的搭建人、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、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,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、授权委托书、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,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。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(均加盖单位公章),被委托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)等证明材料接受调查。依据《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,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搭建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(或回填)上述违法建设;逾期不拆除的,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(或回填)。联系地址: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办事处联 系 人:执法队联系电话:010-89098870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上内容来自密云区鼓楼街道办事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
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